迷途中的融担:在下沉与专注中寻找未来

2020-01-06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举步维艰,成功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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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惠金融事业推进过程当中的“关键配角”,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过程中有弯路、挫败、波折、阵痛,但应当思索怎么样去解决这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怎样更好地利用它,为志在千秋的普惠金融事业做出更好的贡献。

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一点财经,作者韩东,创业邦经授权发布。

2019年底融资担保业务重新回到行业视野,也引发了业界关于融资担保业务模式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理不辨不明。行业每一场争论事件,正是我们不应该错过的一次反省自身的时机,一次促进行业正向发展的机会,一次事业蓬勃发展的契机。

从更深的角度来看,融担大讨论背后,实际上是对在发展历程已超二十余年的融资担保业务的重新审视,理清行业发展脉络,深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局,明晰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而后鼓足勇气,重新出发。

01

特殊角色

回顾普惠金融的推进历程,融资担保业务始终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特殊角色”。

作为一个创新金融工具,融资担保业务的诞生之初,便是作为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过程中“增信”的重要手段而产生的。

曾经,在普惠金融提出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银行贷款一直都是央企、国企、大企业的专利。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物、征信信息不完善、风险难以把控等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长期难以获得来自“正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服务。

以“融资难、融资贵”的小微企业为例,其存在“56789”的现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是信贷规模却只占24%,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度严重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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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破解这一困局,1998年,央行颁布《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要求在贷款企业没有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第三方提供担保,银行才能向贷款企业发放贷款。

次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并行,全国、省、市、县分级组建各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为一体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融资担保业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发展契机。在行业的呼声中和政策的加持下,无数融资担保机构以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标配”角色出现。到2008年底,全国已有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担保余额7221亿元,担保机构数量为2000年的20倍,累计服务企业90.7万户,累计担保额约1.75万亿。

到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由原银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组建融资性担保业务部级联席会,担保业的主管部门就此落定,并进一步加强了牌照化、合规化监管。

自此,融资担保业务正式走向持牌化正规经营的道路,也迎来了又一轮发展爆发期。到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已经增至8402家,同比增长39.3%。其中,国有控股1568家,民营及外资控股6834家。

到此为止,融担业务的发展虽说偶有坎坷,但倚仗于宽松的监管环境和蓬勃的市场需求,行业始终处于发展壮大过程当中,并未遭受大的挫折。但长年的野蛮生长、实力的参差不齐、业务根基的不甚稳固等,也让担保行业中潜藏的风险开始逐渐暴露。

危机在2011年以后开始爆发。彼时,在监管入场叠加宏观经济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承受力较弱的民间金融风险开始加速暴露,融担业务也自此进入洗牌期。到2018年9月末时,全国融资担保企业减少到 6313 家,2019年初,这一数字更是迅速缩减到不足6000家。

目前,这一轮监管叠加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压力测试,在融担业务中发挥的洗牌效应仍在持续进行当中。但即便行业遭受挫折和困顿,国务院在《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 号文)中依然明确强调: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希望以此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因此,虽然融担业务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离国家政策要求存在差距,但无论是在国家、政策还是现实层面,融担业务依然仍是普惠金融推进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02

生存迷途

监管叠加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测试,加速了融担行业的出清,也让行业发展过程当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和困顿暴露无遗。

长期以来,融担机构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增信服务,并从中收取担保费为业务模式。但相较于银行等资金提供方,融担机构虽然无需负担资金成本,但其承担的风险也更高,因为它们只收取1%-3%不等的担保费,却需承担100%的违约风险。一旦借款方违约,它们将第一时间为其代偿给银行。

这样的商业模式,要求融担机构拥有可以媲美甚至优胜于银行的风险把控力,方能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但长期以来,融担机构的风险把控都沦为照搬银行、应付监管的“摆设”,难以发挥真正的风险把关补充作用。

这一方面与融担行业此前野蛮生长、乱象丛生的生存环境有关,另一方面也受融担机构自身有限实力的桎梏。一个残酷的现实是,目前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总体上缺乏相应创新能力。全国融资担保机构的平均员工数量不到15人,绝大多数机构的资本、技术、人才都难以支撑技术创新。

按照政策导向,融担业务的杠杆率政策应该是在10倍左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最高可达15倍。但实际情况是,2018年全行业的杠杆率平均甚至不到2倍。

杠杆率难以达标的后果便是融担机构普遍都难以盈利。国务院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机构的营业利润总体呈下降趋势,相关机构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已低于1%。除了部分规模较大的融资担保机构,多数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能力较弱,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商业可持续性不足。

其中,又以民营融担机构的生存环境最为恶劣。长期以来,政府性融担机构由于国有资本属性,拥有更强的信用力,占据着金字塔的顶端,和大型民营融担机构一起分食最优质的那一部分资产蛋糕。而中小民营融担机构只能“捡食”剩下的那一部分资产,不仅竞争状况激烈,风险程度也更高,生存压力巨大。

多重掣肘之下,融资担保机构,尤其是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亟待实现两方面的突破:一是拓宽业务方向,改进业务模式,实现规模化发展以突破盈利性难题;二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与银行、保险、信用分析等具有专业化优势的相关机构形成基于优势互补的协同发展模式。

03

前进方向

行业发展陷入迷雾之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发布的《通过融担促进普惠信贷研究报告》,给了处于忐忑之中的融担行业启示和方向。

报告首次提出“零售担保”概念,即服务于单笔授信低于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口径(目前为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信贷人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雇人士、三农为主)信贷需求的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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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看来,这一方面是基于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配当前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下沉需求。

按照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关于普惠金融客户的定义看,重点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但从普惠本质看,根本目的是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应该覆盖城镇个体工商户、白领等,后者相关业务更具商业可持续基础。

但此前,由于征信信息不完善、风控数据难以依靠线上获取等因素,导致下沉市场的风控和服务成本较高,信贷风险难以把控,使得普惠资金下沉动力不强、阻力较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下沉市场普惠金融服务长期稀缺。

金融科技的发展为这一困局的打破提供了方法论和可能性。一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缩短了金融与用户之间的距离,线上获客、线上营销将金融触角延伸到更加广阔的领域;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小微金融的客户调研提供了更多线上化的参考数据,解决了小微客群征信不足的老大难问题,便于为用户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方案。

乘着金融科技的东风,中小银行仿佛找到了打开万亿小微金融蓝海的最终秘钥,下沉成为了发力方向和掘金重点。而融担机构作为信贷业务的“标配”,需要在这当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想法很好,方向明确,市场空间也很大,但同时挑战也非常多。融担机构要在下沉要求下,弥补上风险把控的短板,实现商业可持续、风险可防控的发展模式,必须实现两点突破:一是借助金融科技的运用助力风险防控的突破;二是规模化、协同化的发展助力盈利模式的突破。而并非所有融担机构都具备实力实现这样的突破。

在此情形下,民营融担机构在坚持融担主业的前提下,依据自身优势充分创新,找到自己的可持续业务模式,成为了未来的必然方向。

未来,不同规模、实力、能力的融担机构将有着自己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归属。

1)方向一:从普惠金融多元化分工协作中分一杯羹

对于具备独自发展能力的民营融担机构,必须充分挖掘自身专业化能力,参与到更加细分化的普惠金融产业链中,比如长期专注的行业领域的获客能力、处置不良资产、反欺诈、授信管理、融担科技输出等,集中火力练就某一方面核心优势,寻求自身生存之道。

2)方向二:探索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方式

对于自身实力相对没有那么强劲的融担机构,鼓励它们或与有风险识别技术(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各种层面的合作,包括股权合作、战略合作等等,实现协同发展,优势互补。一可通过与目标客户有业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提高获客效率,二可通过与掌握客户现金流等关键信用信息的第三方机构合作,获得信用评估等方面支持,从而改善客户信用风险的甄别效果,三可围绕识别优质客户,通过与掌握客户税务信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提高实际效果,四可围绕拓展某一领域,结合发展产业链金融服务。

3)方向三:探索与政策性融担等实力机构合作方式

商业性融担机构与政府性融担机构探索、合作、创新,这是未来重要创新发展路径之一。商业性机构应积极探索与政府性机构的合作机制,使双方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更好的促进该类业务的发展。目前已经有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探索和省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创新。

最后,还应进一步提升行业的发展门槛,强化监管。对于始终无法具备融资担保实力的机构,基于优胜劣汰的原则,逐步实现良性退出。

04

结语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举步维艰,成功更难。

作为全世界移动互联网发展最迅猛的国家,中国培育了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发达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土壤。虽然过程当中也有弯路、挫败、波折、阵痛,但没有人能否认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做出来了伟大贡献。

作为普惠金融事业推进过程当中的“关键配角”,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历程同样如是。我们不应当因为一宗个案就全盘否定其存在的价值,而是应当思索怎么样去解决这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怎样更好地利用它,为志在千秋的普惠金融事业做出更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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