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码“翻车”,城市到底在急什么

2020-09-08
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个十全十美的城市”,而“关键是对存在的问题怎么改、怎么做”。

编者按:本文来自城市进化论(ID:urban_evolution),作者杨弃非,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过去一周,苏州公共服务平台“苏城码”App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9月3日,苏州交警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信息,“苏城码”App2.0pro上线,推出全国首创的“苏城文明码”。

“ ‘一人一码’构筑文明积分,让‘文明’成为每个市民的通行证,文明积分等级高的市民将会享受工作、生活、就业、学习、娱乐的优先和便利。”

苏城文明码主界面

“文明如何量化?与公共服务挂钩是否合理?”质疑的声浪接连涌来,让上线不久后的“苏城文明码”入口多了“测试结束”的字样。苏州也赶忙改口:“苏城文明码”不与个人信用挂钩,对入学、入户、就业等不产生影响。

乍一看,这不过是“文明”与数字化结合的一次不算成功的尝试。但放眼全国,它却是城市近期集体“迷惑行为”的一个插曲——

在沈阳,为限制投放数量,数万辆可以正常骑行的共享单车,被密密麻麻地摆放在工地上;

在扬州,新增的停车位甚至被划在居民家门口……官方回应中,一系列动作均与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相关。

全国文明城市自2005年第一次评测后,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七月初开始,九月底结束。显而易见,眼下,正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密集测评期。

追根溯源,是什么让城市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如此痴迷,不惜各出奇招?

01

中央文明办官网显示,截至2017年第五批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出炉,“全国文明城市”已达到172个。

这意味着,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除被撤销称号的南昌,以及昆明、太原、兰州和呼和浩特四座城市,22个均入选全国文明城市;82个地级市也被纳入其中,占266个地级市的30.8%。而在江苏省内,除淮安、盐城和徐州、连云港4个苏北城市外,其余城市无一例外全是全国文明城市。

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布的第六批提名城市名单,今年还将有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和城区参与评测。若全部获评,不仅将实现省会城市全覆盖,地级市入选比例也将大幅提高至73.3%。

如此高的比例,对应的是更为广泛的参与者和见证者。但谈到全国文明城市,除了对创建过程各种不文明方式的吐槽,留在大众心目中的,似乎更多的是挂在街头巷尾宣传横幅上的标语。

对全国文明城市的模糊印象,来自其较为特别的发展模式。

根据中央文明办官网梳理,“全国文明城市”的雏形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从福建省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经验推广,到“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全国文明城市”的衡量标准逐渐在实践中摸索得来,也形成了较为宽泛的概念。

中央文明办列举了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条件,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等。

无论哪一条,都囊括了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外界看来,这种不设限的评价方式,其广度几乎没有其他评判标准可比拟,反映的是城市综合竞争力。也因此,在官方语境中,“全国文明城市”被称为“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在如此高的定位下,自然没有城市愿意缺席;但落到具体操作上,模糊的概念也确实带来不少困难。2008年,东莞先于广州入围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名单,这与两者在外界的印象有较大出入。有评论认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委过分重视东莞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却忽视了城市存在的内在问题。

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曾公开回应质疑,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个十全十美的城市”,而“关键是对存在的问题怎么改、怎么做”。

02

对于“纠错”,全国文明城市倒是提供了一套十分严苛的评价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告诉城叔,“全国文明城市”的评价标准涵盖了300多项指标,如同给城市提供了撬动各领域工作的“抓手”,因为“几乎没有与文明城市无关的工作”。

参评城市需要逐项“优长板、补短板”。从实际操作来看,中央文明办将在3年的测评期内逐年进行年度测评和综合测评,并将三年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文明城市名单。

获评城市也并非高枕无忧。每个测评期均为获评城市的“复评期”,还设有退出机制。

根据最新的测评体系,城市不仅在三年内全国测评成绩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将实行末位淘汰,而且若发生了30项负面清单的情形,也将面临最严重至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惩戒措施。

就在不久前,银川、哈尔滨和南昌三座城市刚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银川在2018年测评中未满70分,而哈尔滨和南昌则是为重大事故所累,三座城市分别在2018、2019和2017年被停止资格。

评价体系不仅全、而且细。以2018年新的测评体系为例,书店所售书籍内容是否健康向上,甚至环境是否整洁、井然有序都被纳入考核当中。

甚至一些在法律中未能详尽约束的内容,也能在测评标准中找到答案。比如对于违章停车,标准认定,“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将不算作违章停车。

马亮认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许多过去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被统一起来,行政资源得以被最大程度地调用。因此,“全国文明城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城市建设速度水平。

但什么算错、如何纠正更加合理,“全国文明城市”并没有给出一个标准化的答案。这个没堵住的洞口,让不少城市为达标而达标、未能从本质上提升文明程度的真相一览无余。在本就模糊的定义之下,城市各显其能的争创方式,最终变成了形式主义、甚至舍本逐末的“运动式治理”。

03

不妨回到最开始那个问题,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城市到底在争什么?

直观上看,加入“文明城市俱乐部”,能够带来一种“品牌效应”。据马亮回忆,杭州在创城时探索的“车让人”政策,不仅最终推广到全国大多数城市,并被纳入交通法规当中,而且还向外输出了一种印象:在杭州生活有安全感、可预期。这与其近年来推进城市提升能级、对人才吸引力不断提升无疑有着深刻的关系。

而长远来看,这还意味着对一项城市长期提升工程的认可和采纳。

事实上,得益于“全国文明城市”较宽泛的外延,评价体系本身也实现了不停地更新换代。除了定期更新的评价标准外,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疫情期间,为发展地摊经济,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等列为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考核内容。

标准升级,理念更需要升级。

“文明城市的概念是需要提升的,我们对文明城市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马亮说,“过去,我们印象中的文明城市,马路整洁、有一些光鲜的亮化工程,都是外在的体现。但现在,我们可能更需要向内涵的方向转变,让文明变成‘骨子里的东西’。”

对于城市来说,涉及根本的问题是,文明城市为谁而建?谁是文明城市的主人?作为公共政策和服务的提供者,城市不应该仅仅站在认定文明、用僵硬的标准来衡量文明的角度,相反,城市的文明也是一种治理的文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不仅推动城市的发展,也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如马亮所说,在测评中,增加市民的参与,确立文明城市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和评选理念,让市民在创建和评选过程中有实质性的参与权和发言权,才能避免此类弄虚作假行为反复出现。

当然,看待“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时,不能忽略其所在的时代背景。正如经济学家归纳,中国的制度创新来自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性改革。经过15年争夺,在大部分城市即将纳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中时,制度性竞争需要进一步向制度红利探路,“全国文明城市”也将迎来新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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