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会变成植物

2021-04-10
生物进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渐进式形成,由一个种逐渐演变为另一个或多个新种;另一种是爆发式形成,也就是多倍化形成。

编者按:本文来自盒饭财经(ID:daxiongfan),作者何伊凡,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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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8亿是个大数目,即使对阿里而言,也是如此。

根据2021年2月2日阿里巴巴发布的2021财年第三财季(自然年2020年第四季度)财报,财季内净利润592.1亿元,这一下,相当于一个月的净利润就没了。

4月10日是周六,本来少有财经类的大新闻,但很多人上午被这条消息“炸”醒: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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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迄今我国关于反垄断开出的最大罚单。阿里迅速做出回应: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关于此事对阿里的影响,最乐观解读就是:靴子终于落地,减少了未来的不确定性。但它更长远的挑战是,如何穿上落地的靴子继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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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企业的进化与生物的进化做类比,就会发现有趣的巧合。

生物进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渐进式形成,由一个种逐渐演变为另一个或多个新种;另一种是爆发式形成,也就是多倍化形成。多倍化的进化方式在有性生殖动物中很少发生,但它是植物进化的主要驱动力, 世界上约有一半左右的植物种是通过染色体数目的突然改变而产生的多倍体。

多倍化形成是进化的加速器,也是高等植物对环境变化的适应,它能帮助植物在各种环境中提高生存竞争能力与繁殖扩展能力。

任正非曾经说,华为是植物,而不是动物。很多人不理解其中的含义,华为以狼性著称,狼不是最凶猛的动物之一嘛?怎么会是植物?但是在华为的理念当中,认为企业就应该是一个植物,不是一个动物。

动物是可以移动的,可以逐水草而居,可实际上动物比植物更脆弱,植物在一个环境中出生,就要深深的扎下根去,不管环境发生什么变化,都要想办法汲取到营养,然后让自己壮大。在疫情之下,在美国的围剿之下,华为仍然保持了非常强劲的增长,就得益于团队的认知与企业风险的理念,它30多年的发展历史,如陈春花教授所分析,就是在“不确定的环境,确定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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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也曾经历过多次危机,它每一次危机之后也都形成了自己的渐进式进化,但它之前对危机的应对方式是动物性的。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是淘宝在2003年非典之后的崛起。

和所有大公司一样,阿里在青春期没有一年过的风平浪静,它甚至把“拥抱变化”写入了价值观,如果你不是一个善于拥抱变化的人,很难在阿里熬过三年,因为几乎没有一家互联网公司比它更喜欢调整组织架构,某种程度上,它是通过自我变化来应对、引领和创造外部的变化,这是典型的“动物属性”。

它通过这种动物属性养成了强大的反脆弱能力,这从2011年可见一斑。

马云曾说,如果将来要写书,就写《阿里巴巴的一千零一个错误》,他认为错误是最好的营养与土壤。如果他真的写了这本书,2011年应该会其中有很大篇幅。这一年是阿里创业以来的第一个本命年,马云称,“从来没想过会这么痛,这么苦。我其实已经有预感,十二年是一个本命年,本命年麻烦多,但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2010年是阿里的高歌猛进之年,也遗留下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在2010年集中爆发。

首先是阿里B2B业务爆发“诚信门”事件,B2B公司CEO卫哲和COO李旭辉辞职,曾立下汗马功劳的中供系铁军全面整顿。

同年4月23日,央视播出《焦点访谈》节目,列举了消费者从淘宝网购买假皮包后,发现实为人造革,而且维权受阻。

10月10日,淘宝商城发布了《2012年度淘宝商城商家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这引发了小商家的不满,爆发了“十月围城”事件。马云在手心连写五个”忍“字,对抗了一周后,终于让了“一步”,阿里出台5项新政策以缓和局势。而在最上游资本端,同期马云陷入了一场更凶险战斗,也就是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

如果你熟悉马云的创业史,就会发现他有超出很多企业家的决断力,他曾多次在关键时刻做出”艰难、不完美,但却唯一正确的决定“,每一次,他都要为之赌上自己的声誉,在2010年他赌的最大。

经过了2011年的折腾,阿里反而变得更加强大。2012年它就全面回血,可谓”时来运转“,完成了雅虎回购,B2B私有化,以及业务整合,组织部大轮岗,全年只净增了200名员工,但组织效能大幅提升,集团的整体盈利,实际是从这一年开始的。

到2014年9月阿里在纽交所上市,创造了美股最大IPO记录,一时风头无两,但随即在移动互联网冲击一度表现得慌乱。最初各业务条线都组织精英,开发自己的APP,却即缺乏主干,也难以看到有效推进。

我还记得马云在2014年曾承认在APP端上的表现不令人满意,“关于无线互联网,我有一些担心。我担心的不是腾讯红包对我们的压力,不是没有一个或几个层出不穷的入口,不是能不能开发杀手级的数据产品。而是自以为是的良好感觉或过度关注竞争压力让我们迷失自己,忘了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忘了未来3年,全中国有多少传统企业等着拥抱无线商业,忘了有多少新商业领域我们可以去推动创新。忘了我们必须每天爬山”。

阿里也会遇到大公司病的困扰,尽管它经常对内对外都公开提出要保持谦卑,偶尔也会有藏不住的锋芒和骄傲,可它依然是一家始终保持着强烈危机意识的公司,这一点也与华为类似。

所不同之处在于,华为在长大之后从动物变成了植物,阿里的动物属性却更强了——阿里系的新伙伴都有一个动物的代号,根据阿里020年财政年度报告显示,阿里系品牌的动物形象共有28个,辨认动物的形象成了年会上的游戏:你能轻易分辨出天猫、蚂蚁、菜鸟和盒马,但知道谁是袋耳朵、钉三多、小七和麦可疯嘛?

当然,这只是一种附会,但映射出阿里的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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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活力,善于变化,个性张扬,也对内对外有一定压迫感。“企业文化理论之父”埃德加·沙因曾提出,企业文化是企业身份认同的主要来源,所以能够得到企业的强烈坚守,就像青少年对自我统一性的坚守一样。你如果视企业文化为一种表面现象,认为自己可以随意操纵或改变它,那么你必然会失败。文化对你的控制多过你对文化的控制,文化让你的日常生活变得可预测和有意义。

如何评价“动物属性”呢?

它在公司成长期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如果一家公司早期以“植物属性”为主,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一定第一个出局,被碾压到连渣也不剩。只是当一家公司的规模已经到了生态级,一年的GMV超过一个经济大省的GDP,影响到数亿人的消费和生计,呈现出“植物属性”就几乎是必然选择——相对于动物,植物更能赋予整体的生态系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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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生态系统发生了什么变化?

对于我国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原因,一种认识为,欧盟和美国都在加强对数字经济和高科技企业的反垄断,因此,这是顺应“世界潮流”和遵从“国际惯例”之举。

但不久前在与中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创新产业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吴韬的交流中,他提出事实上,虽然目前欧美都在强化对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和高科技企业的反垄断,但二者在态势上又有明显区:欧盟是一贯性地从个人数据保护和竞争政策等方面对数字经济实施强监管;而美国则是近两年在监管态度上才开始转向,此前美国一直对高科技企业持较为宽松的态度。这两大经济体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各有其背景和逻辑,并不存在“潮流”和“惯例”。

欧美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背景和原因不同,中国与欧美又有所不同,中国强化对平台经济的监管的逻辑和目标是什么?

首先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对新兴产业和业态如何监管,需要以审慎的态度不断观察总结规律和积累经验,因此,都要经历一个先发展后监管-边发展边监管-发展与监管并重的政策演进过程。当前随着平台经济的壮大,已经到了“发展与监管并重”的阶段。全方位跟进和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是历史的必然,而反垄断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再者,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价值目标更为多元。

一般意义上,反垄断法价值目标主要有三项: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率、提升消费者福利。根据《反垄断法》第一条的规定,中国反垄断立法目的除了竞争、效率和消费者外,还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这两点的含义很丰富,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经济治理的政策重点做出相应的解释。从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的精神来看,有的是在传统三项价值目标范围内的,如发展与创新、民生保障,也有很多方面属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内容,如强调规范、秩序和安全。

可见,全球主要经济体几乎都在强化对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反垄断监管,但它们之间的背景、逻辑和目标又各不相同。我国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与欧美有本质不同。中国实际不是赶潮流,而是结合自身情况,按照自己逻辑和目标监管平台经济。

这其中,体现出了发展与监管并重的特征,中国的制度优势在于市场调控和监管的体系完善,手段和经验丰富,为中国对平台经济实施多种政策工具的协同共治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央提出的“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一个广义概念意义上的任务目标,并不局限于《反垄断法》所规制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另外,从趋势上看,未来除了反垄断规则外,也将会同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个人数据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因为平台经济所产生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垄断问题,也有不当竞争问题、数据产权与数据安全问题和单纯的消费者保护问题。在欧盟,对数字经济的规范也是从个人数据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多角度展开的。因此,对平台经济的治理未来也会按照问题因病施治,由相应的法律制度承担相关法律调整任务,相互形成制度合力。

在此背景下,完成自己的“多倍化形成”,几乎是阿里的必然进化之路。它对罚单的回应,也体现出了这种自省意识。

阿里、腾讯、百度、小米、美团、字节跳动等公司,在中国的数字化基础的形成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并非是对其价值的否定。同一家巨头公司,也不会只具备动物,或者植物的单一属性,一定是多种属性的复合体,只是未来如果与生态更友好的相处,凸显更开放,更友善,适应性更强的“植物属性”几乎是共同的选择。

从此角度看,今天的摩擦都是送给明天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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