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罚款2.99亿!公司被注销,股权被冻结,禁止录节目

2021-08-30

4个月后,郑爽事件终于有了调查结果。

官方发布信息称,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并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对于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行为“零容忍。

2021年3月,郑爽连续三次被冻结股权,被冻结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目前,郑爽关联公司总共10家,其中5家已注销,5家尚未注销,包括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

郑爽在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未提出异议,表示不复议不上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此外,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发文评郑爽被处罚:“身为公众人物,更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你人气高而降低。”

近年来,某些艺人无论是私德还是公德,反复刷新下限,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戴起“明星“这顶桂冠,承担榜样责任,同样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