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靠专利战续命?

2023-07-10
如果按照诺基亚的费用标准,手机厂商不可能有盈利空间。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融中财经(ID:thecapital),作者: 元帅,编辑:吾人,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全球专利纠纷频繁发生,显然已成常态。

十年前,中国企业维权意识开始萌动,但遇到专利大棒只能花钱消灾,大多只能在中国市场与跨国企业对垒,真正走出国门打官司的屈指可数。

了解海外游戏规则的都知道,知识产权官司在国外往往非常复杂,每个案子少则三五年,多则六七年,一般低利润企业根本拖不起。高通苹果、华为三星的专利大战,缠斗多时。

此前,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往往被知识产权钳制,只能在对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怎么严格的东南亚、非洲、拉美市场拓展。像疫情前智能手机市场表现得不错的小米尽管在中国和东南亚风生水起,但却迟迟无法打开欧洲市场,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就是知识产权问题。

但今日不同往日,到4G/5G时代拥有向国外企业收取专利费的能力和抵抗不合理收费的底气。中国企业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海外市场学会与跨国企业对垒,走出国门开始不怕打官司。

像OPPO、vivo、一加等中国手机品牌,因与诺基亚之间的专利诉讼,已暂停在德国市场的产品销售。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参与到全球竞争,而核心的竞争将来源于对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和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同时也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制造了重重的专利壁垒。

显然,专利储备如果不足,将无法为海外市场的开拓保驾护航。

知识产权的竞争中,原来中国企业多被动、防守,现在变得更加主动、积极。在中国企业走向世界过程中,海外的专利申请一定要到位,这样才能有拳头和竞争对手抗衡。

01专利诉讼“拉锯战”

诺基亚向全球手机厂商发起了新一轮诉讼,借5G专利中获得主动权。

2021年开始,诺基亚在英国、德国、荷兰、巴西和印度等国起诉OPPO,要求OPPO为使用的专利向诺基亚付费。2022年,诺基亚又在德国、印度尼西亚、印度、中国等地以类似理由起诉vivo。

最近,德国曼海姆法院驳回了 OPPO 对诺基亚的一项专利侵权诉讼,认为诺基亚的产品没有侵犯 OPPO 的专利,判令 OPPO 承担法律费用。这是诺基亚在德国、荷兰和巴西等地取得的一系列有利判决之一。

而 OPPO 则向融中财经表示,这只是其在欧洲起诉诺基亚的 11 起专利案件中的一个,并且后续还有进一步审理程序,目前还没有最终结论。

诺基亚方面还向融中财经透露,自2021年以来,OPPO针对诺基亚主张了8项自己的专利侵权,其中7个案件被判定为专利不具备有效性的意见/结果或对该专利不构成侵权,还有一个案件尚待判决结果。在此期间,诺基亚已在德国、荷兰和巴西分别取得禁令与初步禁令,并在英国获得了有利判决。

据了解,诺基亚曾在2018年与OPPO达成一项专利协议,该协议在2021年到期。随后,双方因专利权纠纷相互起诉,多次对簿公堂。

根据OPPO的介绍,诺基亚自2021年起在全球十几个国家起诉OPPO,试图以大规模诉讼迫使OPPO接受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许可费,OPPO随后被迫在中国和欧洲对诺基亚提起反诉。

“OPPO尊重诺基亚的知识产权,并在2018年曾经与其签署过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但诺基亚目前主张的过高专利许可费明显与其专利实力并不相符,我们呼吁诺基亚回归到理性收费的道路上来。”OPPO官方知情人士说。

目前OPPO在欧洲起诉诺基亚的专利案件共有11起,6月27日德国曼海姆法院关于EP3672346B1专利的判决仅仅是其中之一。OPPO在欧洲起诉诺基亚的一部分专利目前收到了欧洲专利局和法院关于有效性的初步意见,但后续还有进一步的审理程序,这些专利的有效性尚无最终结论。

而截至目前,诺基亚在德国起诉OPPO的14件专利中,已有8件因有效性问题被法院判定案件中止,有1件被判定无效,有2件被判定不侵权。此外,诺基亚还有多件专利在欧洲、中国专利局被认定无效。诺基亚在印尼起诉OPPO的5个专利案件也已全部被当地法院驳回,并判决诺基亚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诺基亚的上诉也被印尼最高法院驳回。

OPPO称,尊重第三方知识产权并倡导合理收费,截止目前OPPO已经和超过30家的企业和专利池达成专利许可或专利交叉许可协议。OPPO倡导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互相尊重专利价值,但OPPO 坚决反对专利不合理高价收费,坚决反对以诉讼胁迫被许可人谈判和接受不合理高价许可费的恶意行为。

OPPO同样尊重诺基亚的知识产权,并在2018年曾经与其签署过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但诺基亚目前主张的过高专利许可费明显与其专利实力并不相符,我们呼吁诺基亚回归到理性收费的道路上来。OPPO愿意与诺基亚共同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双方的专利费争议。

尽管如此,OPPO 自去年以来还是清空了其在德国的官方网站。除OPPO以外,vivo还宣布暂停在德国销售。

今年4月,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在一场专利案中裁定诺基亚胜诉,并授予了vivo在当地市场的销售禁令。该诉讼涉及诺基亚4G标准必要专利。据vivo德国官网5月30日的最新消息,vivo已决定暂时停止在德国市场销售产品。

vivo认为,诺基亚提供的专利报价并不合理,违背了FRAND原则。接近vivo的一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在新的协议报价中,诺基亚提出了远超于之前协议的报价,一旦接受,行业效应将会对中国手机厂商带来更大负面影响。

在资深通信分析师付亮看来,诺基亚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是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禁售,而是希望对方重新回到谈判桌来签订新的对自己有利的专利合约,并依合约支付较高的专利许可费用。

他向融中财经分析,诺基亚把手机业务卖出后,由于vivo等的专利主要集中在终端侧,而诺基亚几乎没有了终端业务,所以诺基亚对vivo等的专利依赖度明显降低,这时再谈判专利许可续约时,诺基亚就要求vivo等支付高额的专利许可费用,且能在签约谈判持强硬的态度。“诺基亚不生产手机了,与其他手机厂商之间的谈判就变得强势了。”

许可费用高涨后,如果远超过vivo等认为的合理价格,这谈判就很难进行下去。诺基亚就转而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vivo等重新回到谈判桌,且同意支付较高的费用。

02避不开的专利战

手机企业出海,都遭遇过专利“围剿”。

在我国手机公司走出去的同时,对于海外公司挥动起它们的“专利产权大棒”进行各种专利诉讼,不少因此栽过跟头。不止我国,其他科技巨头也难逃此劫。

像触摸屏手机刚起势那几年,由于摩托罗拉公司手中握有丰厚的专利储备,在专利战中占据主动地位,甚至在德国的相关诉讼中获胜,摩托罗拉还成功“驱逐”了苹果手机。

智能手机大概有四十多万专利技术,没有任何一家手机厂商,能做到完全通吃。

国际上,很多大公司通过专利诉讼来推动商业谈判其实是很普遍的行为。例如著名的高通和苹果互相起诉的案件。两家公司的“对战”持续了两年,终于在2019年4月17日,两家公司宣布达成和解,撤回所有诉讼的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一项为期六年的授权案许可协议。

2017年,苹果和诺基亚再次因为专利权纠纷闹上法庭时,苹果败下阵来,支付了20亿美元专利费,案子最终以庭外和解告终。

对于OPPO来说,这并不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专利诉讼,就在2020年还跟夏普就专利问题“过招”。

事情最早发生在2020年年初,为了让OPPO接受不合理的许可费,夏普先后以智能手机通讯技术相关的WLAN等多项专利侵权为由,分别在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德国慕尼黑等地发起了针对OPPO的一系列诉讼,并要求法院发布针对OPPO日本公司的临时禁止令,禁止5款涉嫌侵权的OPPO手机在日本销售,借此胁迫对方妥协。

对此,OPPO紧接着开始反诉夏普,包括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夏普违反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谈判中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义务,以及向日本东京法院起诉夏普侵权闪充技术相关专利。

截至2021年7月底,夏普在德国起诉OPPO的数件诉讼中,均以败诉告终,OPPO大获全胜。最终在2021年10月,双方宣布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及合作,持续近2年的全球诉讼宣告结束。

这源于OPPO一直以来对于专利研发是相当重视,在专利上的沉淀让它的专利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

截至2023年3月31日,OPPO全球专利申请量超过90000件,全球授权数量超过4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超过82000件,发明专利申请在所有专利申请中占比9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 2022年国际专利条约(PCT) 申请数量排行榜,OPPO全球排名第6位。

目前,OPPO已在全球范围内40多个国家及区域布局专利。据统计,2022年,OPPO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列全球第4位,欧洲专利申请量位列中国专利权人第2位、全球第17位,美国专利授权量位列中国权利人第4位。

OPPO首席知识产权官冯英此前对媒体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激励、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知识产权保护也是国内和海外市场非常重视和通行的规则。面对全球市场,任何一家企业想要成功,核心还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把握知识产权永远是企业重要的竞争力,而这只能通过持续、坚定的研发投入、鼓励创新来实现。

03按诺基亚标准,没有盈利空间

自诺基亚将手机业务卖给微软后,将不再从事智能手机的生产业务,变成纯粹的专利持有者,不再需要取得其他专利授权人的交叉许可,这也是一种重要的制约力量。

专利授权费逐渐成为诺基亚在全球的重要营收来源。财报数据显示,诺基亚2019年(专利)许可费收入为14.02亿欧元,2020年许可费收入为14.87亿欧元;2021财年数据显示,诺基亚专利授权业务的营收占比虽然只有5.72%,但却贡献了近40%的净利润,绝对是一笔低投入、高回报的买卖。

彭博统计的数据也显示,自从2017财年以来,诺基亚专利许可业务年营收一直保持在10亿欧元以上。随着5G技术的进一步普及,诺基亚的专利授权营收、利润还有取得更大突破的可能。

根据第三方数据,全球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中,诺基亚持有占比为7.6%,但诺基亚每台设备的公开费率却高达3欧元。OPPO认为,不合理高价的专利收费将令下游终端企业不堪重负,并将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

高通的标准是5G单模手机将按照手机销售价格的2.275%来收取,5G多模手机按售价的3.25%收取。华为在2020年3月公布了5G专利对外许可,单台5G手机的专利费上限不超过2.5美元,这一标准远低于其他海外专利权人已公布的费率。

用华为任正非的话说,收取专利费不是最终目的,主要是想打造一支善于沟通和谈判的队伍。此前,华为已经收到了来自苹果公司6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在一份名为《The Smartphone Royalty Stack: Surveying Royalty Demands for the Components Within Modern Smartphones》的报告中提到,一部售价400美元的智能手机,潜在专利许可费支出可能超过120美元。

“4G的时候我们已经和诺基亚签订了合作协议,5G的时候要价太高确实很难承受,现在硬件的利润率并不高,收取专利费的公司越来越多,每一家公司都水涨船高,会导致硬件的成本越来越高。”冯英在此前的一场专访中对第一财经表示,如果按照诺基亚的费用标准,手机厂商不可能有盈利空间。

魅族科技前魅蓝总裁,AM创始人李楠向融中财经分析,诺基亚此时发起4g专利诉讼,才是有意思的地方,这已经和科技发展或者行业进步关系不大了。

“基本上可以看做一个加强自身利益的行为。但是德国市场的影响其实很小。”他说,“而诺基亚5G专利积累相对弱,目前只能靠4G加强利益。”

对于专利收费定价问题,李楠向融中财经表示,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价一直没有标准,诺基亚在德国的起诉应该算是本土作战。管辖权的区别决定了诺基亚本身并没有 frind原则(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同时,判决也肯定是有倾向性的。

诺基亚在欧洲占据主场优势。其实诺基亚也可以选择在中国起诉,若判决都是公正的,那么效果会更好。而国内厂商在5G专利方面积累逐渐上来,不排除在亲中国的区域反诉的可能性。

“标准必要专利的收费标准的统一,最致命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两个行业阵营的博弈(品牌 vs 核心技术提供商)。而其中,除了技术和法律因素,还有各国政府的干预。”他说,“在美国,苹果和高通也是对立面。所以这种关系用一个公开且通过透明过程达成的博弈最终定价,近乎不可能。Frind更多的变成了一种面子。”

04尾声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科技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创新发明的动力。构筑专利池,打知识产权官司,是不少科技企业的“生存之道”。

言外之意,想要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就必须掌握核心技术。谁拥有专利,谁便拥有市场的控制权。

长期以来美国科技企业依靠专利优势,从而收取昂贵的专利费。像高通就是靠专利发家的美国高科技企业,专利是它的“印钞机”。高通的利润模式优于竞争公司,手机制造公司不仅需要支付芯片价格,而且还要支付芯片中的专利使用费。

随着手机价格在提升,高通的芯片却依旧可以按比例抽钱,这就是高通的专利授权费被称为“高通税”的原因。

大量的中国企业都开始觉醒,在市场竞争中主动拿起专利武器。

一直以来,华为都是中国企业的一张响亮的名片,它的成长壮大也伴随着中国的崛起之路,华为凭借其在专利技术领域的不断突破和超越,成就当之无愧的中国专利的崛起样本。

华为的5G基本专利数量排名世界第一。在前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5G专利争夺战中,华为始终不落下风。

华为一直都专注于技术的研发,尤其是在5G通信领域,华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造成这个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华为手握大量5G标准专利,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和企业可以完全绕过华为发展5G。

华为已开始要求约30家日本相关企业支付专利使用费,收取专利使用费的对象是搭载“无线通信模块”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和系统公司。

知识产权就是生产力,在专利上吃过亏的公司,正成为专利强者。华为的高研发投入正转化成了华为强有力的竞争力,成为华为开拓市场,成功打响全球专利反击战的有力武器。

如智慧芽相关专利咨询专家向融中财经分析的那样,鉴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和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对于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而言,注重知识产权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他们需要在海外相应市场布局与核心业务相关的专利;其次,还需要构建海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的域外能力。”他说。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该领域中的核心技术多数由国外龙头企业所掌握,但近年来中国企业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势头正猛,它们积极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此来增强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以及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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