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科技公司面临的真正挑战

2020-06-26
如果再过十年,中国的富豪榜前十名会不会以万亿起?

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专栏土味财经。

互联网公司太赚钱了,而且赚得太快。

互联网及科技公司,已经成为全球股市最亮眼的明星,无论是美股中的FAANG、港股中的腾讯美团、还是A股中的科创板创业板,都成了近期资本市场最受益的品种。

疫情加速了传统生活的互联网化,使得互联网公司迅速吞并原本线下实体公司的市场份额。截止到4月底,全球线上销售同比上升了将近20%,而其中,亚马逊的销售额增幅,超过了所有竞争对手的总和。

疫情期间,在其他企业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时候,亚马逊股价却在短暂波动后一路飙升,迄今为止涨幅超过了33%。贝索斯的最新身家也达到1431亿美元,蝉联全球首富。

这种状况引起了美国政界和民间的激烈争论。

6月5日凌晨,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发推文称:“是时候分拆亚马逊了。垄断是错误的!”

特朗普在白宫新闻发布会上,公开指责亚马逊导致了美国诸多零售商破产,威胁要对亚马逊采取措施。特朗普的原话是:“亚马逊摧毁了很多购物中心,害得很多人失去了工作。不仅如此,亚马逊还逃税。”

美国司法部长称要对亚马逊展开反垄断刑事调查。他认为,亚马逊“进行掠夺性和排他性的数据操作,以建立和维持垄断地位”。同时很多参议院呼吁对亚马逊进行拆分。

花旗对于拆分亚马逊做了认真的研究,建议亚马逊主动分离零售和AWS业务,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压力的风险。

不止是针对亚马逊一家,美国司法部和几个州的检察长定于本周五开会,讨论对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的下一步行动。此前,美国政府和司法部多年来一直在调查Google的垄断问题,并倾向于采取拆分和资产剥离进行“结构性补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Google的赚钱利器——广告技术业务。

美国政府正在酝酿对FAANG为首的互联网巨头进行全面打击,特朗普称要通过《通信规范法案》第230条来打击科技巨头。美国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各州检察长和一个国会委员会都在对Google、Facebook、亚马逊等科技巨头进行详查。内容包括有关收购、商业行为、高管沟通、之前的调查和诉讼的详细信息。

美国政府这么做,背后有着汹涌的民意。

互联网的垄断产生了很多问题:

一、垄断会让政府少收税,巨头有更多的资源跟政府博弈;

二、垄断让大量中小企业破产,造成失业;

三、垄断让公众羡慕嫉妒恨,看着富豪资产水涨船高,民众心理不太平衡;

四、垄断让消费者感到受剥削,没有竞争者就没有了议价权。

首富贝索斯的身价达到了1400亿美元,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能理解的范围,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美国尤其会引起民意舆论的非议。

美国的富人阶层与平民阶层的财富差距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美国近期的“黑命贵”运动,其深层次原因还是源于美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贫富差距影响了很多东西,也间接导致特朗普上台,这反映了美国广泛的民意。

回顾历史,政府曾经成功拆分过的巨头包括:1911年的Standard Oil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AT&T。

此后的案例中,政府的措施都相对温和许多,比如对20世纪80年代IBM,以及2000年的微软。以微软为例,当时政府认为微软把IE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作为在PC操作系统中保持优势的方式。最终微软保持原样,免于被迫拆分就结束了反垄断诉讼。

欧盟也正在对互联网巨头出手。

2010年,欧盟委员会就购物搜索结果和广告排名对谷歌发起反垄断投诉,这导致谷歌在2017年被罚款27亿美元;2016年欧盟委员会再度对谷歌安卓操作系统的相关行为进行投诉,导致谷歌在2018年被罚款51亿美元;2019年3月,欧盟又因非法广告罚款谷歌17亿美元。这三次罚款累计总额达到95亿美元。

事实上,欧盟国家早就对谷歌、苹果和Facebook这些公司的避税方式“深恶痛绝”。通过各种五花八门的避税方式,这些科技巨头在欧盟只缴纳很少的税款。

2019年Facebook在英国的营收达16亿英镑,但只交了2800万镑的税款。其他很多科技巨头也与此类似。

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就公布了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在征收“数字税”问题上,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一直比较积极。

以法国为例,法国参议院2019年7月批准了向跨国互联网企业征收3%数字服务税的法规,美国随即施压——当月就宣布对法国“数字税”启动“301调查”。法国数字服务税主要针对谷歌(Google)、苹果(Apple)、脸书(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等互联网巨头企业,也被称为GAFA税。

根据欧盟此前的税收规定,跨国企业可选择在欧洲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而大部分在欧洲开展业务的美国跨国科技企业,都会采用“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Double Irish Dutch Sandwich)”结构进行避税,即在欧洲税率较低的国家申报企业所得税。也正因为如此,爱尔兰、卢森堡因其低税率等原因成为美国跨国科技企业注册总部的热门地点。根据欧盟委员会的相关报告估计,数字公司在欧盟地区的平均有效税率为9.5%,而欧盟传统公司的有效税率为23.2%。2017年,谷歌在丹麦纳税仅约420万丹麦克朗(约合62万美元);2015年脸书在欧盟支付的税收仅占其利润的0.03%。

2020年4月1日,英国正式对数字服务(例如搜索和广告)的收入征收2%的数字服务税。该税将适用于全球销售额超过5亿英镑且至少有2500万英镑来自英国用户的公司。此前,法国已成为在欧洲地区第一个实施数字服务税的国家。具体来看,根据原先相关税制规则,大型数字平台只需在其欧盟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法国认为,该征税制度长期存在漏洞。

美国当然不希望让欧盟来收自己的税,美国威胁将对继续推进“数字税”的国家实施关税报复。美欧可能会为互联网打一场贸易战。

以上是针对互联网企业层面的措施,而针对科技企业高管股票期权的薪酬纳税,美国也使出了杀招。

本周一,美国最高法院表示,它不会复审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一项决定,即基于股票的薪酬应被视为一项美国应税资产。

本案源起自2004-2007纳税年度,并涉及当时的FPGA巨头公司Altera。美国国税局(IRS)找上门,坚称Altera的这种基于股票期权的薪酬方式必须按照美国的税收规则征税,并开出了巨额税单。

包括苹果、谷歌和Facebook在内的众多硅谷科技巨头,现在都因为做了相同的事情,而同样面临着需要支付额外税款的风险。站在这些科技巨头对面的,是一群法律教授。他们认为,国税局将股权薪酬作为一项应纳税资产的做法是正确的。

从互联网巨头的体量分析,潜在的税收账预计将达到数十亿美元,甚至数百亿美元。目前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未对这些公司的股价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纳斯达克的不寻常冲顶让我有点怀疑。

以上各种都是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垄断情况又如何呢?

本周,胡润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区的富豪榜,过去四个月在新冠疫情当中,全球百强企业家中财富增长最快的前五名均来自中国,当中以拼多多创始人兼董事长黄峥的身家增长最快,几乎翻倍至2,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过去四个月平均每天增10亿元人民币。中国首富中仍由腾讯控股主席马化腾以3,200亿元的财富蝉联,阿里巴巴创办人马云则以3,050亿元屈居其后;黄峥排名由第九名跃升至第三。

回顾十年前,也就是2009年的胡润富豪榜,我们可以看到,当年的前十里有那么多的房地产老板,现在他们已经退出了前十,让位置留给了互联网巨头。

另外有个明显的不同是,2009年的富豪榜冠军是350亿,而今年的富豪榜首位是3200亿,普遍加了个零。

如果再过十年,中国的富豪榜前十名会不会以万亿起?

胡润富豪榜被戏称为“杀猪榜”,其中有其自身的隐秘规律。随着中国互联网巨头的市值突破万亿,互联网将成为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并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以及被纳入到政治角力场中。

美国对互联网巨头的垄断出手,将具有广泛的示范意义,这一点我想提醒互联网大佬们,主动做好准备,有备无患。当你在市场上再也没有对手盘的时候,千万不要得意忘形,你的对手盘只剩下政府的话,会更麻烦。

Intel在几十年中一直偷偷救济其竞争对手AMD,生怕它破产之后自己成为寡头,现在看起来,不失为是一个明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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