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租赁,真市场还是伪需求?

2020-11-24
“家电租赁有春天吗?”






编者按:本文为专栏作者商业评论授权创业邦发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作者:田巧云,新零售商业评论高级编辑。

“房子是租的,但生活不是租的。”这是家电租赁行业的一句传播口号。

仔细想来,这句话却经不起推敲——房子是租的,家电也是租的,生活怎么就不是租的了。

广告语意图传递年轻一代对于生活品质的追求,但生活品质与购买或租赁并没有直接关系。在95后们看来,追求生活品质是一种生活态度。

年轻一代生活态度的改变,也促使整个社会的消费进入消费分级时代。最直接的对比就是,当70后、80后热衷于买房、买车积攒资产的时候,95后们却开始租房、租车享受生活。

据今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7(2020)》显示,90后及工作年限3年以下人群为租房的主力人群,年龄在21~30岁的租客占比最高,达61.3%。

“租赁”似乎已经成为年轻一代生活的关键词。也正基于此,近几年消费市场上出现了家电租赁业务。家电租赁与常规租赁究竟有何不同?这一业务面对的究竟是哪一群人?家电租赁是真市场还是伪需求?


想象和现实的差异

“家电租赁?就是租一些二手家电,用完以后再还回去吗?”今年刚毕业留在上海工作的小葵(化名)在听到零售君“是否会考虑租赁家电”的问题时如此反问。

接着,零售君又访问了5位95后,他们对于家电租赁的认知与小葵几乎处于同样的水平。这一结果超乎零售君想象——人们对于家电租赁的理解,远没有家电租赁企业认为的那么深刻。

这从侧面印证了现实中发生的一些现象。今年成功拿到A轮融资的家电租赁平台“淘租公”,在去年曝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负面—— 一名用户认为淘租公的租赁模式与宣传不符,一些租赁电器租期满后不能退还,用户质疑这种“租完免还”实则是分期购买。


这一事件将“家电租赁”推上风口浪尖。

毫无疑义的是,传统租赁和购买在本质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消费模式,其最大的区别在于物权归属不同。

租赁期内,物权不归使用者所有,使用者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购买则不同,当消费行为完成后,物权随即转移,即便是分期购买,物权也在支付首期款项后即发生转移。

以买房和租房为例。当购房人付了首付,银行的按揭计划生效后,购房人实际上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哪怕房产购买的方式是按揭;而租赁则不同,租赁人拥有的只是协议期内支付租金后对于房屋的使用权,租期一到,要么续租,要么搬家。

基于对传统租赁的理解,不少人会将这个概念延续到家电租赁上,以为租赁家电也是在租赁期内支付一定的租金从而拥有家电使用权,租期结束归还后,这些家电将会被下一个用户租用。

而事实上,在家电租赁行业,基于家电商品(如洗衣机、冰箱等)大多具有较强的私人性,再加上家电的使用频次较高,二手家电很容易产生维修以及折旧较难评估等问题,因此,目前大多数家电租赁企业或平台采用的其实是融资租赁这一模式。

融资租赁目前已经是国际上非常普遍的非银行金融模式,中国9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这一模式。2007年以后,国内的融资租赁业进入快速增长期,但主要集中在B端(企业与企业)。

近几年,随着消费时代的变迁,融资租赁开始走到C端消费者身边。汽车行业的“弹个车”是这一模式的尝鲜者。但早期消费者对融资租赁的认知较少,弹个车也曾引发过“到底是租车还是分期付款买车”的争议。

为此,业内人士提醒,区分传统租赁与融资租赁有三个比较简单的方式:


一是看租赁的物品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传统租赁多用于房产等不动产,现代融资租赁多用于动产;

二是看商品新旧程度,传统租赁大多是二手的,而现代融资租赁的商品都是全新的;

三是物权转移,传统租赁模式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融资租赁模式则在租赁期到期后可以选择支付一定费用进行买断,从而成为产权人。


起步阶段的家电租赁行业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委推出《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家电租赁业务,营造家电租赁新兴业态发展的良好环境,更好满足房屋租住人员的消费升级需求。

这一举措被业界解读为家电租赁行业即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关键词为“家电租赁”的相关企业11.03万家。

2017年以来的三年时间里,家电租赁相关企业注册量逐年递增,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注册相关企业1.25万家、1.83万家和2.28万家,2019年同比增长25%。

截至今年11月1日,注册的家电租赁相关企业已达2.62万家,超过2019年全年的注册量。不过,从资金来看,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内的家电租赁相关企业数量最多,占比约为51%。

显然,家电租赁行业当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从客户群体来看,目前家电租赁企业主要服务于两类人群,一种是B端的长租公寓及政府公租房客户,另一种是C端的纯个人用户或房东。

成立于上海的“轻松住”从C端家电租赁业务起家,目前业务已经开始向B端发展。在其官网上,赫然显示万科、链家、新派公寓为其合作商家。

进入轻松住的支付宝小程序,可以在首页看到“大家电、生活电器、环保家具、饰品装饰、数码设备”五大业务线。


从经营模式来看,目前轻松住和淘租公采用的都是芝麻信用免押向用户提供租赁产品,共有到期续租、到期归还和租完免还三种形式。

作为平台,轻松住采用的是自营+租赁商家入住相结合,淘租公则采用自营以及与品牌联名提供租赁产品。

从商品来看,首页推荐的一般性价比较高。以轻松住首页上的一款亚都KJG3066DR空气净化器为例,共有3个月、6个月、12个月三档租期可选,对应的月租金分别是216.67元、108.33元以及54.17元,到期买断价分别为129.99元、130.02元、129.96元,总价均为780元。而在淘宝,这款空气净化器最低也要899元。

有趣的是,在支付宝小程序上,支付宝也开设了一个名叫“租享生活”的官方租赁服务聚合平台,将一些规模更小或者更加细分的租赁企业聚拢在一起,目前平台已有汇租机、俏租机、刺猬租机、借机、地狗、八戒租、弹琴啦等多家租赁企业入住,涉及手机、相机、游戏机以及乐器等多种生活设备。


是真市场还是伪需求

95后的佩琦是零售君调查家电租赁话题的人群当中,唯一有过租赁电子设备经历的人。

前年,她和朋友相约去菲律宾长滩岛潜水,想拍些照片留作纪念。没有专业设备的他们,最后在一个相机店里租了一台GoPro运动相机。

她表示自己比较愿意尝试的是这类非高频使用的电子设备,至于常用的生活家电,“租赁会大大降低幸福感,为什么不直接通过分期购的方式购买呢。”

佩琦的想法并不罕见,中国人对于租赁和购买所带来的不同的物权归属极为在意。“现在这些小家电也不贵,购买成本不高,再加上一些小家电是很个人的用品,这类产品的租赁在短期内没有未来。”国内某小家电企业高管持相似的观点。


在中国以外,家电租赁早已不是新鲜事。

以小家电为切口进入中国家电租赁赛道的淘租公,最初就是看到国外租赁市场的成熟而成立的。

在美国,Rent-A-Center 是一家成立于1986年面向个人用户的大型连锁生活用品租赁公司,提供的商品包括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等,目前已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以及波多黎各等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3000家门店。

CORT是美国乃至全球都非常领先的连锁家具租赁服务公司,它的特色是提供家居租赁套餐,甚至连灯、盆栽等都包含在内。对于租赁期满的二手商品,CORT还会通过低价折扣的方式来销售。

有分析认为,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租赁模式之所以成熟,与他们对于二手家具及家电的回收处理有关。

在这些国家,处理二手家具及家电往往需要支付一笔昂贵的垃圾清运费,因此无论是租房一族,还是喜欢常换常新一族,都更喜欢选择没什么后顾之忧的租赁方式。

据公开报道显示,淘租公目前已在美国和加拿大开展家居租赁业务,今年北美业务已连续数月盈利。

淘租公创始人戚继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很多行业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会分离,租赁会成为未来人们消费商品的重要形式之一。

随着租房一族的增加,有学者表示,“使用权大于所有权”将有望成为未来的新消费趋势。

对品牌而言,这一趋势或许能帮助自身增加新的流通方式,并带来销售业绩上的突破。但对消费者而言,租赁模式的使用权最终能否代替购买模式的所有权,与租赁人群的规模并无关联,关键还是在于中国人的物权观念能否转变。

而物权观念的背后,既与商业的推动有关,也与政策的影响分不开。

毕竟,如果中国也推行家具家电回收需要支付费用的模式,租房一族们恐怕就必须考虑购买“大件”所带来的处理成本等问题了,那时候,家电租赁业或许才能真正迎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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