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免税:核定营业额“有灵活性”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

  从今天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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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财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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