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起诉微博营销号一案快要开庭了,知乎为内容创作者们打了关键一仗

2016-12-23
没有良好的版权环境,知识经济也将无从谈起

近日,知乎起诉微博营销号有了最新进展,快要开庭了。结合知识经济的背景看,知乎为内容创作者们打了关键的一仗。

下面邦哥先简单交待下背景:

知乎凭借优质的用户群和高质量的问答一度成为大众比较喜欢的内容平台,甚至还创造了自成一派的“知乎体”。但是,很多好的内容却也容易被他人在其他平台盗用并借势营销从中获利。

而知乎决心代表自己的用户和这些营销公司做持久的斗争,主要以微博上的“知乎大神”及其背后的营销公司为主,并提交了法律诉讼。

邦哥简单梳理了一下事件经过: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知乎在其官方微博发声,对“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知乎姐姐”、“知乎酱”、“我们都爱看知乎”等一系列微博帐号,长期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未经授权转载知乎站内回答这种明显侵权行为,已委托律师追究相关微博帐号运营者的侵权责任。

7月1日,知乎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为由起诉微博营销账号「知乎大神」一案正式立案。这是国内首次互联网信息平台代表用户跨平台版权诉讼。在此之前,知乎版权团队通过知乎用户的协助在1天内将营销账号共计12.3万条微博用录屏的方式纪录下来。

不过,即使掌握了这些证据并成功立案,知乎还必须解决两个难题才能正式提起诉讼:

第一,确定“知乎大神”的实际运营方(个人或法人)及其具体身份信息;

第二,确认实际运营者从违法转载行为中获利,锁定利益链条。

立案前,知乎向微博递交律师函要求对方给出“知乎大神”的用户信息,但新浪近删除了侵权微博并以“用户信息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透露相关用户信息。

8月11日,新浪微博在法院的要求下提供了“知乎大神”的用户信息,之后“知乎大神”改名为“大神说”。然而,“知乎大神”账号采用的是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注册。知乎方面认为,如果仅将该个人列为被告,那么这样的侵权行为还可能在案件结束后还会卷土重来,无法彻底地打击侵权行为。

在站内问题“新浪微博上的‘知乎大神’是谁?涉嫌侵权吗?”中,一位匿名用户已经在回答中对「知乎大神」真实运营方的身份做出了推测,得出了「知乎大神是由网红留几手创办的深圳蜂群传媒公司所运营的营销号」这个结论。

不过这只能当做间接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证明力不够充足。为找到直接证据,证明深圳蜂群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群传媒」)、该帐户个人与「知乎大神」营销号之间的直接关联,知乎通过钓鱼执法的方式投了一次「知乎大神」的广告。

鉴于仍处于庭审阶段,知乎方面不便详细透露。

知乎打这一仗的意义在于?

除起诉微博营销号外,知乎在实际产品方面为保护用户的版权利益还曾做过这种努力:

1月24日,知乎正式发布微信公众号侵权投诉产品。用户可以在个人首页的社区服务中心内对侵害自己原创权益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进行实时、直接的投诉并提交原文链接和投诉内容链接。提交后,产品后台将会依据用户所发布(修改)内容的不同版本,自动进行关键词、句、时间等多重信息比对,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

7月15日,知乎上线了基于站内回答的「付费授权」功能,并开放供全站用户使用。参与者可以通过设置,明确对个人所创作回答的「被转载使用」意愿(包含禁止转载、允许规范转载和允许付费转载三个不同状态)。

从决定起诉到掌握证据,知乎版权团队花了近8个月的时间。而知乎如此大费周折,希望可以为创作者提供一个可参考、可复制的维权模式,保护优质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结合当下内容付费的背景,知乎对版权的重视以及为其付出的努力或许对于内容创作者和内容平台也越来越重要,可谓打了关键的一仗。

今年以来涌现出来大批爆款付费内容产品,如《李翔商业内参》、马东团队的《好好说话》、《每天听见吴晓波》等,但虚拟的内容产品均在淘宝、闲鱼等地方看到盗版,卖家通过此获益,并有上百笔交易。

然而缺乏良好的版权环境,内容创作者的积极性也会被打击,内容付费也将无从谈起。

知乎为版权打的这一仗,日后将是众多内容平台和创作者的丰碑,而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树立起版权保护的保护伞,内容创作以及内容背后的正当盈利模式的根基才将更加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