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钱塘智慧城为核心 建设杭州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如题

为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对接杭州“两大国家级战略”,决定以钱塘智慧城为核心建设杭州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市场化发展道路,积极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才新政27条,作为杭州市委“两核五极多点”人才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极,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大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重点在人才引进、培养、流动、激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以特殊的平台、特殊的政策和特殊的机制,打造杭州人才生态最优区域,努力把钱塘智慧城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新城、人才高地和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示范区,为建设“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以钱塘智慧城为核心,构建“一核多区块”格局,区域覆盖钱江新城、智慧小镇和浙江智谷人力资源产业园等区块。到2020年,通过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努力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研发和转化一批国内突出的科技成果,做大做强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国内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软硬件环境,并为人才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具体目标为:

(一)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区。力争引进和培育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0名左右;自主培养或引进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选50名左右,自主培养杭州市“521”计划人选25名左右,市级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0个左右。引进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成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3000人左右,同时形成存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技术化高技能人才2.5万人左右。

(二)成为科技资源的集聚区。建成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以上科研平台10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家。在智慧经济、信息经济等领域,加快开展核心技术的战略研发,加速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力争新引进培育智慧经济企业突破1000家,其中智慧经济、信息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新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0家,培育上市公司15家。

(三)成为智慧产业的集聚区。整合超100万平方米的智慧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培育10个以上特色智慧产业园区,10个以上众创空间,建设跨境电商试验区块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全面对接和融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级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

(四)成为人才管理改革的示范区。在体制建设、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环境营造和工作模式等方面积累与国际接轨、较为先进的经验和举措,逐步将试验区建设成为地域特色突出、人才资源密集、体制机制灵活、创新活力迸发的人才基地,建成全省示范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全省人才发展积累有益经验。

三、具体举措

(一)实施“人才总量倍增”工程,探索推进人才引进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制度化引才机制。深入实施区“百人计划”,对“百人计划”创业项目最高给予1500 万元的创业启动和项目扶持资金,对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对“百人计划”创新人才,根据“两院”院士及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博士后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安家补助。外省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到江干后经认定成为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的,可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标准享受相应补助。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100-2000万元资助。知名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

2.建立完善跨行业引才机制。一是通过聘任、公开选拔等方式,畅通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打破身份和所有制障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二是鼓励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合理流动,支持其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取得合法收益。试验区内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可以创办企业,开展科研项目转化的研究攻关,在项目转化周期内,个人身份和职称保持不变。三是以浙江智谷人力资源产业园为基础,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促进人才自由流动。

3.建立完善项目化引才机制。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与浙江清华长三院联合实施“海纳计划”,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库,瞄准“高校系、海归系、阿里系、浙商系”等创业新四军,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实施驻点制度,派员到杭州市设于美国硅谷的招才引智工作站驻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江干区海外人才工作站引才职能,加强与海外人才猎头机构合作,持续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定期举办中国留学人员江干科创交流会、清华海外学子江干行、中国(浙江)人力资源博览会、创新中国总决赛等招才引智品牌活动。

4.建立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积极探索与风投机构、猎头企业、人才工作站、行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合作模式,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和中介机构引才积极性,通过中介引才、以才引才等方式,提高引才精准度。建立引才激励制度,对引进国内外知名人才、自主培养的“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或“国千”、自主培养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或“省千”、自主培养的市“521”人才,分别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或中介组织80万元、6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对引进高端技能人才的,分别给予引进高技能人才的个人、中介组织或企业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二)实施“人才激励培育”工程,探索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5.积极推进评价体系建设。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细化人才评价标准,划分人才层次,逐步建立层次清、标准高、易操作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针对试验区内产业发展急需、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跨境电商类人才等“偏才”“专才”,探索制定相应的评价办法,积极推动纳入杭州市27条新政的人才分类体系,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实行人才最高荣誉制度,每3年开展一次江干区杰出人才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留学人员创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次各评定不超过10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

6.积极推进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健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培训力度,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组织试验区内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境)培训、短期进修等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基金,用于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政策兑现以及各类活动的举办。积极鼓励试验区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优秀院士工作站的给予40万元资助。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资助。

7.积极推进四大基地建设。一是产学研合作基地。依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浙江工业大学等机构学科特色,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试验区联合建立技术研究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创业学院等,打造不同学科类型的产学研合作基地。二是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携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试验区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三是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推进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人员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四是博士生实习基地。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在试验区内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博士生实习基地,并探索建立相应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实习博士毕业后在试验区就业。

8.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改革。鼓励试验区企业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股权激励,以科技成果投资、对外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分红激励。对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进行深入探索,创新所得税缴纳方式,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三)实施“创新创业扶持”工程,探索推进人才扶持体系建设

9.不断健全金融扶持体系。扩大政府性投资基金规模,支持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发展,联动市信息产业基金,设立总额不低于2亿元的江干区信息产业基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行总额不低于1亿元的债权基金,以低成本支持中小型、成长型科技企业发展。建立2000万元中小企业风险池,提供资金转贷、小微贷款、充当银行信贷渠道等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可给予单笔不超过2000万元的转贷资金。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开展持续资本运作,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等方式实施股权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并给予融资额1‰的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加强人才成果转化资助。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促进科技成果不断转化,切实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对符合相应条件且通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实现成果转化并被省市立项的项目,按照省市要求配套额的1.5倍予以配套。

11.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绿谷·杭州等为载体,大力扶持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人才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推进智造小镇等特色小镇申报和建设,打造“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12.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发展。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加快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等新型人才项目孵化模式,建立一批创业大学、创客学院,为创客提供共享式办公空间、创业辅导与培训、天使投资等一站式服务。针对众创空间运作特点,采取网上申报、集中登记、一址多照、五证合一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支持众创空间开展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影响力的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对经备案并通过评审的活动给予实际支出50%的资助,最高100万元。

(四)实施“人才安居安心”工程,探索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13.推进政府管理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相关职责。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统计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立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和人才创新创业导师团,推动“人才+资本+企业家”对接交流,深入开展重点人才组团式服务和“一对一”结对帮扶。完善人才服务例会、服务“专窗”、“店小二”代办、走企访才等特色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制度体系。

14.建立市场化人才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编制发布政府向社会购买人才服务指导目录,积极培育财务法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社会组织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更多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服务企业。对试验区内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符合条件的,推荐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探索发行“创新券”,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外部科技资源开展技术创新,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15.探索解决人才个性化服务需求在试验区设立人才专户,积极为人才及家属落户提供便利服务。加快江干区人才专项用房建设,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租赁房。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项目落地,试验区引进的区“百人计划”以上层次人才,其子女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入(转)义务教育段学校和幼儿园同等待遇,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优先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转)学问题,并按实际情况酌情满足多样化的入(转)学需求,安排至我区省、市、区级特色学校,甲级及以上幼儿园入学(园)。将试验区引进的区“百人计划”以上层次人才纳入医疗保健对象,按每位保健对象每年2万元的标准建立人才保健专项基金,保健对象参照享受杭州市三级医疗保健待遇,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依托试验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试验区保健服务基地”,为保健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保健服务。

16.建立信息化人才服务平台。打造全区一体化的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动态管理库、“百人计划”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动态掌握各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和需求,推动人才服务流程再造,提高人才服务精准度。积极推进“智慧人才”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化平台,宣传各部门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及钱塘智慧城管委会、九堡街道、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人任组员,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各类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具体组织协调试验区各项建设工作。建立科创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并负责推进和实施试验区各项建设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试验区的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和钱塘智慧城管委会牵头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推介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方式,结合举办或参与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活动,宣传钱塘智慧城和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愿景、总体目标、管理创新等特色,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擦亮“金名片”,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抢抓机遇、扎实推进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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