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能否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

2022-01-05

从2021年9月2日提出设立,到2021年11月15日正式开市,北交所的诞生只用了2个多月,再次刷新了资本市场领域的中国速度。

“北交所很有可能会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谈及北交所的现实意义,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朱峰如此表示。

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几十年里,已经建立了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三大证券交易所,出现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不同特色的资本市场板块,各交易所、各板块的上市标准、行业类型也不尽相同。

对于北交所的成立意义、现实挑战以及各板块的上市要求,老虎ESOP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朱峰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详细剖析了A股各板块IPO流程以及相关重点法律问题。

嘉宾简介:朱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在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及破产重整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曾主办或参与逾百项境内外首发/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并购、上市公司再融资、破产重整及清算、国企混改等法律业务。

以下为访谈实录:

老虎ESOP:您如何看待北交所的成立?

朱峰:北交所是2021年9月2日由习总书记提出设立的,到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只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速度是相当快的。

北交所脱胎于新三板,主要服务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而且首批北交所81家上市公司中,其中的71家直接平移新三板的尖子公司“精选层”,对于质量的把控是很严格的。北交所被寄予厚望,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将对境内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带来长远且深刻的影响。

老虎ESOP:北交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

朱峰:首先,北交所的定位是服务于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但是专和精如何把握需要实践来检验,这个过程需要北交所去慢慢摸索。

第二,北交所主要是面向中小企业,但是中小企业估值相对较小,如何吸引机构投资者进入可能也是一个挑战。此前新三板的流动性相对较差,脱胎于新三板的北交所能否扭转这种惯性需要花一些功夫。

第三,北交所IPO必须经过新三板挂牌这一环节,较主流IPO模式更加繁琐,其实也无形中影响了部分企业登陆北交所的积极性。

第四,北交所在固定收益、衍生品工具等方面还属于空白,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老虎ESOP:北交所IPO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朱峰:北交所IPO的基本步骤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

交易所审核是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然后第二个阶段就是证监会注册,主要关注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合规,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合规。因为北交所也是注册制,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比较高。

在上市门槛方面,北交所准入门槛主要包括3个部分。

第一,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满1年的创新层公司。

第二,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且要依法规范经营。

第三,不能出现负面情形。负面状况考核主要包括: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最近12个月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被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前述主体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最近36个月内,是否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对经营稳定、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是否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它情形。

公司如果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需要平稳运行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另外北交所还对上市公司设立了4套的财务、市值标准。分别有2亿元、4亿元、8亿元、15亿元等4个市值标准。另外还分别对净利润、研发投入、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考核。

老虎ESOP:您如何看待A股各板块的定位?

朱峰:目前我国有3个交易所,分别为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

先谈谈上交所,上交所有主板与科创板。主板的上市公司主要为处于成熟期的稳定增长型企业,主要包括大型国企、央企等。科创板的战略定位更偏向于硬科技的高新技术企业,科创属性要求较高。另外科创板对于上市公司也有行业要求,鼓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以及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行业在科创板上市。

深交所有主板与创业板。此前深交所还有一个中小板,而且中小板里很多企业的市值比主板都大,目前中小板已经与主板合并。创业板的定位是成长型的新经济企业,行业比较广,而且创业板里也有市值非常大的企业,所以不能单纯以板块来区分企业的规模。不过创业板企业也有一些特性,有一些行业是不适合创业板的。

北交所的定位是服务“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脱胎于新三板。原新三板主要分为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北交所设立后精选层挂牌公司已全部平移至了北交所。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是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最主要来源。

另外除了3个国家级交易所之外,我国各地还有一些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平台,俗称“四板”。

而且不同板块的涨跌幅限制也差距较大,主板是10%的涨跌幅;科创板和创业板是20%涨跌幅,而且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北交所的日涨跌幅为30%,上市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老虎ESOP:A股各板块的上市门槛都有什么区别?

朱峰: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上市门槛主要为市值、财务指标。主板有1套财务标准,创业板有3套财务标准,科创板有5套财务标准,北交所有4套财务标准。

主板上市的财务标准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个亿。当然,这只是及格线。

创业板上市有3套财务上市标准,分别是:第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市值大于10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第三,市值大于5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科创板上市的财务标准规定的很细,有5套标准。分别是:第一,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第三,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第四,市值不低于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不低于1亿元。第五,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科创板除以上5个标准之外,市值不低于40亿元,且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也可以上市。

另外,由于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要求高,对于房地产、金融投资类企业是持拒绝态度的,而且对于研发水平也有一定要求,(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战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以上。(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3)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是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北交所的上市财务标准也很细,市值分为2亿元、4亿元、8亿元、15亿元不等,总计分为4套标准。

除了财务、市值以及科创属性之外,各板块对于公司股本总额、公众股东比例等方面也都有特殊要求,并要求为股份公司、经营三年以上、内控稳定等。

老虎ESOP:A股各板块审核流程及区别?

朱峰:目前主板仍为核准制,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为注册制。

主板IPO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这一套流程已经实行了十几年。

科创板与创业板均为注册制,上市流程相似,主要包括受理、审核、交易所上市委审核、上报证监会注册。证监会一般会在20个工作日内同意注册或不同意,一般拿到批文后即可发行上市。

这里要强调下注册制与核准制不同,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老虎ESOP:企业进行IPO时可能碰到的重点法律问题有哪些?

朱峰:一个面临上市的企业,可能碰到的法律问题有很多,我主要列举13类典型问题。

一、历史沿革问题。例如公司设立以来的历史严格要符合《公司法》要求,如果存在瑕疵可能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对历史沿革进行确认。

二、业务资质。比如,特许经营方面的资质是否齐备,是否存在资质无法续期、资质挂靠的风险等。

三、资产归属。例如房屋、土地的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取得相关权属证书。

四,内控制度。企业内控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而且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做。在IPO申报时需要会计师出具内控鉴证报告。

五、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不是红线,但是要有“必要性”和“公允性”。因为关联交易核查的实质其实就是利润的真实性问题,关联交易需要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六、同业竞争。不同的资本板块对同业竞争的要求程度是不同的,主板要求不得存在同业竞争;科创板/创业板,禁止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北交所明确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

七、安全环保。一个企业不管上市与否,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任何时候、任何行业都需要严守的红线。

八、劳动用工。要注意劳动用工合规性和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情况。注意劳务派遣比例不能超过10%。

九、行政处罚。IPO申报过程中,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的重大行政处罚都要如实披露。

十、诉讼仲裁。证监会要求发行人能够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报告期内如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的,证券监管部门会特别关注。

十一、股权代持。IPO审核过程中,“股权清晰”是必要条件。公司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并不一定会影响到企业IPO,但是在IPO前股权代持必须解除。

十二、股权激励。需要披露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及合规性等方面。

十三、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对赌协议在IPO审核过程中通常会被重点关注并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