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今日入春

2022-04-03
证监会境外上市新规:删除现场检查“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表述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盒饭财经(ID:daxiongfan),作者:彦飞,编辑:王靖,创业邦经授权转载,头图来源摄图网

4月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本次修订,将为境外上市涉及的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便利有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境外发行上市活动;将指导企业妥善管理涉密和敏感信息,履行好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也将有助于相关监管部门与境外监管机构安全高效开展包括联合检查在内的跨境监管合作活动,共同维护全球投资者权益。

中国证监会坚定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上市地。《规定》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上市公司信息安全责任,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涉密敏感信息进入工作底稿,提高跨境监管合作的效率,体现了统筹开放与安全的理念,将促进中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有序开展。

《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境外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或开展检查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双多边合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

同时,结合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惯例,删除了原《规定》关于“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的表述。这体现了中国监管部门对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一贯的开放态度,也符合相关国际惯行做法,将为安全、高效开展包括联合检查在内的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依法依规做好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内容。从实践情况看,企业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包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应属极少数情况。

如因审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提供的,《规定》重申企业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要求企业保留履行程序和提供信息的相关记录并向中介机构提供书面说明,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高的合规成本。

上述负责人指出,《规定》的落实,将提升企业维护信息安全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境外发行上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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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继续支持中国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外,《规定》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明确境外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或开展检查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同时删除了原《规定》关于“现场检查应以我国监管机构为主进行,或者依赖我国监管机构的检查结果”的表述。

这一变化的直接影响之一是,中美有关审计底稿检查的争议,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

目前,由于种种原因,美国监管部门无法查阅中国赴美上市公司审计底稿。由此而来的退市风险,正成为悬在中概股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审计底稿指的是公司审计产生的记录和资料,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工作邮件等。由于内容覆盖广、敏感信息多,中国监管部门出于信息安全考量,以立法方式明确要求,海外上市公司不得擅自向境外机构提供审计底稿。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通过对中概股审计底稿的掌控,可掌握大量中方企业甚至国家信息;中方从国家利益角度出发,不会允许国家信息失控的可能性存在。双方只能在寻求不涉及根本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监管合作。

过去几年里,中概股审计底稿问题开始激化。

2019年,美国两位参议员起草《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提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第二年5月,法案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并由总统特朗普签署生效。

虽然《问责法案》适用于“外国公司”,但其实是针对中国企业量身定制。

2021年11月,美国又通过《问责法案》修正案,SEC据此制定具体措施,并从今年3月起陆续将已经递交年报的中概股公司纳入“拟退市清单”,其中不乏百度、微博、爱奇艺、百济神州等知名企业。

按照规则,微博等公司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SEC证明自身不具备被摘牌的条件,否则将被转入“确定摘牌名单”,最早将在2024年初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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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多里,中概股遭遇滑铁卢,大量股票遭遇“腰斩”甚至“膝盖斩”,但不可否认的是,中概股仍有许多优质标的。以审计底稿问题发难、不分青红皂白地全部驱逐,不仅对中国企业不利,也势必伤及美国投资者的利益。

过去一段时间,中美两国监管部门动作频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焦虑。

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起草《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国家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到境外上市、用好两种资源的态度不会改变,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

在百济神州等5家公司被列入预摘牌名单后,中国证监会3月11日凌晨发文,指出SEC的行动是“美国监管部门执行《外国公司问责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一个正常步骤”,以缓解外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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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同时表示,尊重境外监管机构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坚决反对一些势力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错误做法。“我们始终坚持开放合作精神,愿意通过监管合作解决美方监管部门对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问题,这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此外,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近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持续与PCAOB开展沟通对话,并取得积极进展,“相信双方通过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尽快作出符合两国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合作安排”。

几天后,美国监管部门予以积极回应。PCAOB向媒体表示,正与中国监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愿意与中国政府部门保持合作关系,采用目前其与数十家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类似的合作方式,开展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

3月16日,证监会在一场内部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将继续加强与美方监管机构的沟通,争取尽快就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达成协议;并将抓紧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新规落地,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

监管部门释放的诸多利好消息,推动中概股大幅反弹。在证监会表态继续支持境外上市后,纳斯达克金龙中国指数当日收盘暴涨33%,基本收复此前一周跌幅。

另据第一财经报道,3月27日证监会举行视频交流会议,部分中概股公司和投资机构参会,并交流了近期市场看法。

接近监管人士称,证监会经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近期对震坤行等拟赴美上市企业出具了无异议回复。这表明,监管部门积极落实金融委3月16日会议精神,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努力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

不过,中概股要想真正走出寒冬,仍然付出更多努力。

3月24日,PCAOB在一份声明中称,市场关于PCAOB与中方达成会计监管最终协议的猜测还为时尚早。“我们必须全面检查相关审计文件。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即便是对于那些来自敏感行业的发行人也不例外。”

证监会则在3月31日发表国际部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出双方监管部门进行了深思熟虑、相互尊重和富有成效的对话。自去年8月以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和根斯勒主席已三次召开视频会议,商讨解决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中方与PCAOB更是进行了多轮坦诚、专业和高效的会谈,总体进展顺利,双方的沟通还将继续。双方都有意愿解决分歧和问题,最终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智慧和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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